【青年百億參訪】GCBHR:企業人權如何落實到招募費、工資與供應鏈管理?

2026.08.18 · 企業人權與供應鏈

Geneva Center for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(GCBHR,日內瓦企業與人權中心)於 2019 年成立於日內瓦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。它從企業實際面對的問題出發,結合研究、與利害關係人交流及教學,討論人權如何進入公司的採購、管理與營運。GCBHR 官方介紹

8 月 18 日上午的交流,從移工招募費談到橡膠、鈷礦與可可供應鏈,也談到研究者怎麼問問題、企業怎麼衡量改變。這場把「企業要尊重人權」往下拆成了很具體的決定:費用由誰付、規則能不能使用、價格怎麼設計,以及改變最後有沒有到達勞工與社區。

勞工還沒開始上班,就已經背著一筆債

招募費是現場重要的切入點。當勞工為取得工作先支付仲介、交通或其他費用,進入職場時可能已經承擔債務。此時即使工作條件不好,離開的選擇也可能受到限制。

講者介紹雇主付費原則,並把它放進企業的實際流程:公司要訂出標準、把招募成本納入預算,還要和仲介討論怎麼執行。只在文件上寫不向勞工收費,卻仍期待仲介用原本的方式交付人力,很難確認成本最後落在誰身上。

若勞工已支付費用,企業還需要了解費用的內容、收取環節及可採取的補救方式。這涉及資訊透明與跨境合作,也涉及公司願意對自己的招募鏈掌握到什麼程度。

這段說明讓人權風險的起點往前移了。問題未必從工廠內開始,也可能出現在取得工作之前。

有申訴箱,不代表勞工真的能申訴

現場提到一個非常容易理解的例子:公司設了意見箱,但箱子就在主管座位旁邊。形式上有管道,使用者卻可能因害怕被看見而不敢靠近。

另一種情況是專線只有英文,勞工主要使用其他語言。服務名稱存在,並不表示語言、信任與安全條件已經準備好。

因此,評估申訴機制要看實際使用經驗:當事人知不知道、能不能理解、會不會擔心報復,以及提出問題之後是否有人處理。這些條件和公司有沒有一份政策文件,是不同層次的證據。

行政可及性也有類似問題。講者談到,有些人並非沒有權利或資格,而是缺乏交通、時間或辦理文件的協助。將服務移近社區、協助整理文件或與地方夥伴合作,才可能讓制度真正用得到。

Veja 的橡膠案例:價格如何影響森林與收入?

被問到如何選擇研究案例時,講者介紹 Veja 在巴西亞馬遜地區的橡膠採購。課堂關注的是採購模式如何把森林保留與生產者收入連在一起。

依現場說明,這個模式除了橡膠的採購價格,也運用與避免森林砍伐相關的獎勵,以及監測資訊。研究問題因此不是產品有沒有一個永續標籤,而是價格與條件是否改變生產者維持森林的誘因。

這個案例也說明,環境與人權常出現在同一條供應鏈裡。森林能否被保留,和社區是否有可持續的收入來源相互影響。分析時需要追到實際收入、工作方式與長期條件,而不是停在企業對外說明的目標。

鈷採購的難題:把非正式採礦排除,問題就消失了嗎?

另一個案例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小規模與手工採礦。講者說明,供應鏈中的材料可能在不同環節混合,因此企業宣稱只購買某一類來源,未必就已掌握整條鏈。

現場討論的方向,是如何讓非正式採礦進入較能被管理的安排,包括工作安全、採購承諾與價格條件。重點在於企業是否願意投入資源,處理供應鏈中原本就存在的人與工作,而不只是把風險從自己的文件上移開。

這裡沒有一個可以套用所有產業的簡單答案。橡膠、可可與礦產的生產方式不同,介入措施需要看情境。相同的是評估問題:措施實施後,人的收入、工作條件與安全到底發生了什麼變化?

田野研究,先問「你的一天怎麼過」

研究方法的分享很值得單獨展開。講者說,研究者需要到現場,也要聽取工人、社區、政府、NGO 與產業人士等不同來源的說法,不能只依賴單一窗口。

提問方式會改變得到的資訊。若一開始就問對方是否存在某個違規問題,很容易讓回答變得防備;從一天的生活、何時出門、何時回家、誰做家務等開放問題開始,反而可能看見原本沒有被注意到的負擔。

例如,部分工作容易被算進生產,家務、取水或照顧責任卻可能被忽略。若只看正式工作分類,就可能漏掉不同性別或年齡者實際承擔的時間與體力成本。

這也說明,田野不是替既有假設找幾句證詞。現場觀察應該有機會改變研究者原本的理解,再把發現帶回公司與政策討論。

管理者不願意改變時,談話要進入他的決策流程

有人問,如果企業長期都用同一種方式運作,如何說服管理者投入人權改善?講者談到投資者、董事會、法規、聲譽與營運等不同切入點。

這些因素不是每家公司都一樣。要先理解產業風險,以及誰能影響決定。某些問題可以在下一次選供應商、安排培訓或討論採購條件時納入,讓人權進入日常工作。

講者也沒有保證所有改善都會自動轉成利潤。更好的工作條件需要真實投入,有些可以降低人員流動或改善能力,有些則是企業應承擔的責任。把成本與效益說清楚,才有辦法進行具體討論。

薪資也是如此。法定最低工資與能支應基本生活的生活工資,是不同的比較基準。討論待遇時,應說明採取哪一種基準、考慮哪些生活條件,而不是用「合法」概括所有問題。

從學生專案到企業計畫,成果都需要前後可比較

現場也有人把問題帶回教育:學生做社會議題專案,要怎麼衡量影響?回答提出一條清楚的路徑——先掌握介入前的狀況,再說明採取的措施,之後觀察相關條件是否改變,並留意外部因素。

收入、廢棄物或某項能力,都可能成為觀察對象,但需要符合專案真正想處理的問題。一次活動的參與人數,並不能直接證明長期改變。

談到政府補助結束,講者也把退出策略放進設計:哪些能力能留在當地、誰能接手、資源是否過度依賴單一來源。這和前面供應鏈案例的邏輯一致,最後仍要回到人的生活條件是否能持續改善。

GCBHR 的研究方法,因而形成反覆往返的過程:從企業問題進入田野,把證據帶回對話,再用實務限制檢查方案。中心官方也把研究、交流與教學放在同一套方法中,並說明其維持研究獨立性的安排。GCBHR 工作方法